
濟寧法律援助對象
濟寧法律援助對象
發布時間:2024-06-07 16:29:00
濟寧法律援助對象指的是那些需要法律幫助,但由于各種原因(如經濟上無法承擔相應費用等)無法雇傭律師的人群。這些人群往往處于比較弱勢的地位,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和能力,所以需要法律援助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。
1、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可申請法律援助:
(1)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;
(2)確因經濟困難,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(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)。
2、盲、聾、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,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,應當獲得法律援助。
其他殘疾人、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,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,可以獲得法律援助。
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,應當獲得法律援助。
3、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,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,可以獲得法律援助。
4、其他特殊群體
包括因自然災害、人為事故等事件影響,造成財產損失或者身體傷害的人群;因疾病、殘疾、監禁等原因,無力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的人群等。這些人群都可以向濟寧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,獲得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。
濟寧法律援助的發展,為法律援助對象提供了更廣泛、更便捷的服務,讓更多的人享受到公正的法律援助,為社會正義的實現做出了重要的貢獻。希望有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,積極申請法律援助,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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